鑑價師案例分享
鑑價師幫您追回76,790元
▶ 113年度店小字第84號
台北 / 陳小姐
車輛價值減損103,700元+鑑定費用6,000元
車主自願捨棄三成損害賠償金額不請求
109,700 * 0.7 = 76,790鑑價師幫您追回76,790元
鑑價師幫您追回175,700元
▶ 112年度新簡字第784號
台南 / 柳小姐
車輛價值減損245,000元+鑑定費用6,000元
法院判定車主需負擔30%責任
=>251,000*0.7=175,700鑑價師幫您追回175,700元